进口化妆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所需材料: 运单;
发票; 箱单; 合同; 代理协议; 报检委托书; 报检单; 原产地证明; 承诺书; 提供卫生部批文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标签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化汝品清单; 卫生证书附表; 说明(内容是该化汝品不含有牛羊成分); 实际收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本两份(加盖公章)。 公司:东方君创进出口(北京)有限公司 免费服务热线: 010-51660214-1 进出口代理部:010-57389469-801,806 联系人:吴经理(女士) 姜经理(女士) 手机:13311085038 1331108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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