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进口涂料备案 二、依据: 国家质检总局2001年18号令进口涂料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国家对进口涂料实行登记备案和专项检测制度” 三、申请条件: (一)下载申请表格《进口涂料备案申请表》从 www.aqsiq.gov.cn“进口涂料监督管理”栏目中下载。 (二)制作申请表格请将《进口涂料备案申请表》中相关内容填写完整并打印,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备案申请应当在涂料进口至少2个月前向备案机构提出,同时备案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进口涂料备案申请表》 2.备案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需分装的进口涂料的分装厂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进口涂料生产商对其产品有害物质含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的声明。 4.关于关于进口涂料产品的基本组成成份、品牌、型号、产地、外观、标签及标记、分装厂商和地点、分装产品标签等有关材料(以中文文本为准);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受理单位: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五、审批程序: (一)备案机构收到备案申请材料后,对备案申请人的资格及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申请人签发《进口涂料备案申请受理情况通知书》。 (二)申请人送检样品。专项检测实验室在接到样品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样品的专项检测及进口涂料专项检测报告。 (三)备案机构在收到进口涂料专项检测报告3个工作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及专项检测报告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签发《进口涂料备案书》;经审核不合格的,书面通知备案申请人。 公司:东方君创进出口(北京)有限公司 免费服务热线: 010-51660214-1 进出口代理部:010-57389469-801,806 联系人:吴经理(女士) 姜经理(女士) 手机:13311085038 13311085037 |